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会计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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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024 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年检时间、年检方式、上传材料

(一)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年检。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 2023 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023 年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70周岁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在2023 年年检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在2023年转所 2 次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以及省注协认为需要重点检查的其他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2024年年检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参加继续教育、交纳会费等)、专职执业、职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行为等,其中重点检查专职执业情况。

(三)年检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6月30日。

(四)年检方式。

2024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实行网上检查。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2023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访问地址或登录方式如下:一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cmis.cicpa.org.cn/;二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为 http://acc.mof.gov.cn/;三是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登录密码。系统微信服务号行业系统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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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需报送并上传下列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

(1)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在填写"事务所申明"时应填写"本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注协、贵州注协单位会员(团体会员)承诺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履行会员义务");

(2)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3)2024年度未参加检查注册会计师汇总表(见附件5)。

(4)年检系统改进书面建议

2.注册会计师

(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见附件1);

(2)   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3)注册会计师的人事托管证明原件或退休证复印件;

(4)社保参保证明;

(5)   2023年度工资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2023年度业务项目清单(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6);

(7)省注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的报送可采取邮寄方式,并同步扫描上传(上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省注协审核上述材料后,需要事务所补充的佐证材料,也需扫描后上传。

二、有关要求

(一)统筹年检与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更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后,方可提出年检申请。

(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我会将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个人纳税证明、工资清单、业务工作底稿等,作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或年检不通过的决定。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将在注协网站予以公告。发现注册会计师提交虚假年检材料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公开披露造假行为;二是记入诚信档案;三是在次年年检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予以跟踪,待暂缓事项结束后予以补检;对于检查不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撤(注)销注册。

(三)加强协同,科学统筹。我会与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年检工作。一是将年检工作与财政部门挂名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对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在撤销其注册资格后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以便财政部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整改;二是对提出转所申请的注册会计师,与其他省级注协充分沟通协调,确保其转所的同时顺利完成年检;三是省注协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加强年检与行业监管、培训、财务等工作的协调,根据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会费交纳、受处罚等情况,共同完成年检工作。

(四)多措并举,保证实效。对反映存在注册会计师已离职、受到刑事处罚、去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注册。针对高龄(特别是80周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列入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对象,检查其签署报告情况,以加强对其职业胜任能力的监管。

(五)加强监督,公开透明。我会设立并公布年检工作举报电话。年检结果在注协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

年检联系人:蒋志莉   联系电话:0851-86818625

年检举报联系人: 田海   联系电话:0851-86827106


附件:

1.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

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登记表

3.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4.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24年度未参加检查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6.2023 年度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鉴证类)清单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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